各县(市、区)自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以及《自然**部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厅关于扎实推进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25〕268号)和《****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1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并联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项目[无需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审批部门
市、县两级自然**、****建设部门(**区为发展和改革部门)。
三、并联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城市建/构筑物工程)、**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四、职责分工
(一)自然**部门负责该并联审批事项的牵头统筹和工作协调,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同时一并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或调整审查。
****建设部门(**区为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办理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许可。
(三)政务和数据部门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工作要求负责建设项目的前台收件登记、材料统一进件及结果物统一出件管理;负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五、审批时限
并联审批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均自审批部门在系统受理案件起计(不含特别程序办理时限)。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建设单位)按照办事指南(附件1)要求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www.****.cn/portal/index),****中心网上申报区进行网上申报,对电子文件添加标签或公章文件进行上传;再依据材料清单提****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收件。
2.****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含网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作出是否受理收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3.窗口受理申请后,****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应当在受理后0.5个工作日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将申请事项(含网上、现场申请材料)分别同步转送自然**部门、****建设部门(**区为发展和改革部门)。
(二)审查并征询意见
1.自然**部门、****建设部门(**区为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开展材料内容审查,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审查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作书面退件处理。退****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2.自然**部门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在工建系统上同步按需统一、限时征求交通运输、消防、环卫、气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民政、社会工作、民族宗教及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相关单位意见。各有关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单位管理要求出具规划设计方案会审意见,并在工建系统反馈给自然**部门,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
(三)审批出件
1.****建设部门(**区为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在受理案件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结果同步上传至工建系统,办理结****服务中心综合出件窗口。
2.自然**部门在受理案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工建系统的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将办理结****服务中心综合出件窗口,并传送至工建系统、全市电子证照库。
3.政务和数据部门按有关规定完成办理结果或文书送达。
七、其它
(一)征询意见、并联审批事项之间同步进行,申请人只需一次申请,递交一套申报材料,并联审批部门通过工建系统调阅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对办理流程进行调整。
(三)原《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人防工程行政许可并联审批的通知》(梅市自然资〔2019〕78号)已到期。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1:**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含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并联审批].pdf
附件2:**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请表[含防空地下室同步(易地)建设并联审批].docx
******局 ****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