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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组织专家对《新阜高速(**段)三标段拌合站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过专家审查、审查结果公示等程序,《新阜高速(**段)三标段拌合站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审查编号:****,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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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联系科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电话:041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