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辖区重点人群肺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精准落实结核病防控任务,提升筛查工作质量与效率,****(以下简称“遴选人”)现就重点人群肺结核病主动筛查所需的DR移动体检车,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格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服务
2. 服务内容:提供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DR移动体检车、驾驶员,完成辖区重点人群的肺结核DR影像筛查,保障筛查影像清晰,达到筛查质量要求,并****医院肺结核筛查相关系统。
3. 费用结算与报价要求:以实际接受筛查服务的人数进行结算,响应人需在报价函中明确每人筛查单价(含税),报价应包含车辆使用、防护耗材、****服务所需的全部成本。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元/每人次。响应人报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重点人群肺结核筛查工作全部完成(具体以遴选人工作安排为准)
5. 服务地点:****辖区内,采取进村入户方式开展筛查。
6.数据管理要求:(1)须严格保护影像数据及受检者隐私,不得泄露任何信息;数据需规范化存储,确保全程可追溯;(2)筛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全部影像数据及电子档案须完整移交遴选人,服务机构不得留存任何副本及衍生数据。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医疗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或放射诊疗服务相关内容。响应人自身或**方须具备开展移动DR筛查服务的相应资质;
2. DR移动体检车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 DR移动体检车须具有有效的X射线防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响应人在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分包。
三、遴选流程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材料及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DR移动体检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
(5)DR移动体检车医疗器械注册证及X射线防护检测报告复印件;
(6)报价函(须明确每人筛查单价,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
四、其他事项
1. 响应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响应资格,并纳入辖区医疗服务**黑名单。
2. 响应人自行承担报名及响应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遴选人不向未中选方支付任何补偿。
3. 本次遴选公告解释权归****所有,若遇重大调整,遴选人将重新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已报名单位;一般性调整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4. 报名材料涉及车辆、人员等敏感信息、建议响应人递交文件时密封递交,可现场(邮寄)递交,以防消息泄露。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2.联系地址:****办公室
3.联系电话:136****1661
4.联系人:徐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