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土地流转项目公告
为有效推进梅林“**凫水◆享寿田园”片区项目高质量发展,激活村集体闲置**,现将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土地流转项目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
3、项目规模:
| 标的 |
位置 |
经营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招租底价 (元/亩/年) |
备注 |
| 1 |
**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 |
文旅相关项目打造 |
19年 |
36亩 |
1500 |
投标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标 |
注:①以上的招租底价为第一年的租金底价,每五年在上一个五年的年租金基础上同比增加5%。
②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4、租赁用途:本项目出租用途为文旅相关项目打造,且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禁止经营废气、废物、废水排放及噪音大的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
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租。
三、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自2026年8月5日至 2026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广场商务5号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事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4、购买招租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 日16:30 时前实际到帐,逾期到帐的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帐 号:86011********4396
户 名:****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中标后弃标的,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租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缴纳承租款后退回。标书代写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在承包合同终止后,招租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中标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法,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租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租赁期限为19年,租金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由承租人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全额付清;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承租人应当于每年度租期起始日提前30日足额支付当年的年度租金。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缴清对应年度租金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权,招租人有权单方收回租赁标的物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服从市容管理人员的管理;
3、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2日9:30时标书代写
开标地址:**县****交易中心开标室826标书代写
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商务5号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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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8/05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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