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本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
| 1 | **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M10升级改扩建项目) | **省**市**县棠口镇**高新技术产业园15号 | ********0923MA2XYEX04X | **省金皇****公司****0000MA346J5X2D卢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20********000167信用编BH006653 | https://www.****.org/huanping/quanben/45548.html(联系人:叶兰兰,199****6993) | |||||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三、联系方式 | ||||||||||
| 电话: 0593-****730 传真:0593-****867 | ||||||||||
| 电子邮箱:****@163.com | ||||||||||
| 通讯地址:**市**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中心二层综合窗口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链接内容建设单位必须保证长久存在、随时可以查看;否则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