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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 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评工程师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 1 | **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改扩建) | **省**市**县棠口镇**高新技术产业园15号 | ********0923MA2XYEX04X | **省****公司913********979744U吴延培,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35********000000004信用编BH006666 | 2026年4月22日 | https://www.****.com/gs/detail/1?id=60420vNfgz(联系人:叶兰兰,199****6993) |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 ||||||
| 二、联系方式: | ||||||
| 电话:0593-****730 传 真:0593-****867 | ||||||
| 电子邮箱:****@163.com | ||||||
| 通讯地址:**市**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中心二层综合窗口 | ||||||
| 邮 编:352300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 制完成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