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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区《关于**区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平府呈〔2026〕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区****元村的集体农用地0.4600公顷(草地0.46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6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4600公顷。
二、你区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你区要督促建设用地单位按照《森林法》《草原法》规定办理使用林草手续后方可使用。
2026年7月6日
**** ****关于**区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