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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年产30万只铝合金锻造轮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铝合金锻造轮毂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在**省**市**县东吉洋村**大道1号建设铝合金轮毂生产线,年产30万只铝合金锻造轮毂。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2 7593 9888
联系地址:**省**市**县东吉洋村**大道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省****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地址:**省**市**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二期2号楼3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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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