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验收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3日 至2026年8月22日。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依托现有码头及装卸设施建设,无需**管线及储罐,主要变更内容为:新增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和燃料油4种货种的装卸功能,合计运量为38万吨/年;取消航空煤油货种,汽油货种运量调整至64万t/a,其他货种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前后,码头总吞吐量、通过能力及泊位等级均未发生变化。
项目现有泊位长度314m,码头平台长209m,宽25m,码头平台东西两侧各布置2个系缆墩,系缆墩尺寸8m×8m,工作平台分别通过1#引桥(55m×16m)和2#引桥(29m×10m)与后方护岸连接,1#引**侧20m处布置油气回收装置平台,2#引桥与控制楼平台相接。设计通过能力为323万t/a。装卸货种包括原油、柴油、苯乙烯、汽油、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和燃料油,总吞吐量为319.34万t/a,与改造前一致。
目前工程处于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现请可能受本工程运行的个人及单位团体参与调查,请予以支持!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于沔
联系电话:166****06715
联系地址:**省**市**区****
电子邮箱:****@qq.com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亿****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82****7987
联系地址:**省**市**区田家街道春江路林翠苑外商网35-5
电子邮箱:****@qq.com
四 、公众意见
面向个人和单位团体的公众意见表见文末下载链接。
五、反馈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有关问题和建议。
本调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有效!
作者(166****388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8-05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