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环保设备改建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泊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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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05

项目名称 二期工程环保设备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交河镇白屯村村东1500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
联系人 王雯 联系电话 183****2505
项目投资(万元) 120 环保投资(万元) 1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0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二期项目造型、浇注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混砂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共同经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新增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落砂间废气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熔炼、球化、抛丸、打磨工序已建成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加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处理工序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新增打磨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造型、浇注工序废气;混砂工序采取分别采用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1套催化燃烧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新增)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新增落砂间废气采取依托一期工程熔炼、球化、抛丸、打磨工序已建成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砂处理工序废气采取2套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新增)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新增打磨间废气采取1套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新增)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除尘灰、废砂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
承诺:**** 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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