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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0MA66DLA64D | 建设单位法人:濮剑波 |
| 吴良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 |
| 年产1700吨原药(其中茚虫威300吨、吡丙醚500吨、烟嘧磺隆800吨及抑霉唑100吨)建设项目(茚虫威车间)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06.085 纬度: 30.63111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6 |
| 川环审批〔2025〕1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0MA66DLA64D001P |
| 2022-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870 |
| 40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0MA66DLA64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5********800858Q | 验收监测单位:**翌达****公司,******公司 |
| 915********662700J,****0100MAD73WDY1H | 竣工时间:2026-01-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hb-p.cn/Art/Art_12/Art_12_539.aspx |
| 化学农药生产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化学农药生产制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300吨/年茚虫威、500吨/年吡丙醚、800吨/年烟嘧磺隆和100吨/年抑霉唑共计4种农药原料生产线,副产叔丁醇、乙醇、氯化钠、亚硫酸、聚氯化铝、聚硫酸铝共计3918.53t/a。 项目实施的同时,不再建设现有项目批复的2000吨/年克螨特、300吨/年噻螨酮、2000吨/年氟磺胺草醚、3000吨/年二甲戊乐灵4种产品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个生产车间(茚虫威车间)、配套建设茚虫威车间废气预处理措施和废气处理措施、原料产品库房2,依托现有原料产品库房3、危废贮存库(甲类、丙类)、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空压制氮冷冻站及综合办公楼等公用辅助工程。 |
| 本项目为分阶段建设,本次为“一阶段”建设内容,即年产300吨茚虫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5-氯茚酮在甲醇钠条件下与碳酸二甲酯反应生成酯化物,酯化物再经过氧叔丁醇氧化为羟基化物,羟基化物与肼甲酸苄酯脱水缩合,然后与二乙氧基甲烷环合生成环合物中间体。4-三氟甲氧基苯胺在碳酸氢钠作用下与氯甲酸甲酯反应生成苯胺酯,苯胺酯与甲醇钠反应得到苯胺酯钠盐,后与固光反应得到酰氯中间体。环合物中间体在乙酸甲酯溶剂中,先经氢气氢解,氢解产物再与酰氯中间体缩合得到茚虫威。茚虫威有效成分(包括R+S)≥96%。以茚虫威生产的总转化率92.15%,收率为63.15%。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茚虫威工艺废气: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洗”后送RTO处理;含氢工艺废气经“二级碱洗”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2)厂废水站①难降解高浓度废水、含氟废水、含亚硫酸根废水:湿式氧化+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②一般高浓度废水: 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③高盐废水: 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④含磷废水: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⑤低浓度废水: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 实际建设情况:(1)茚虫威工艺废气: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洗”后送RTO处理;含氢工艺废气经“二级碱洗”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2)厂废水站①难降解高浓度废水、含氟废水、含亚硫酸根废水:湿式氧化+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②一般高浓度废水: 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③高盐废水: 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④含磷废水: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⑤低浓度废水: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其他变动详见验收报告“3.6项目变动情况”章节 | 实际建设情况:其他变动详见验收报告“3.6项目变动情况”章节 |
| 其他变动详见验收报告“3.6项目变动情况”章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6.354 | 0 | 166.372 | 0 | 0 | 26.354 | 0 | |
| 0.033 | 0 | 12.3892 | 0 | 0 | 0.033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3252 | 0 | 14.593 | 0 | 0 | 1.325 | 0 | / |
| 7.6456 | 0 | 57.772 | 0 | 0 | 7.646 | 0 | / |
| 1.0396 | 0 | 3.801 | 0 | 0 | 1.04 | 0 | / |
| 5.9156 | 0 | 11.5246 | 0 | 0 | 5.916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间排限值、****处理厂纳管协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 | pH调节+湿式氧化+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 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值、色度、COD、BOD5、甲苯、氨氮、总磷、挥发酚及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中间接排放,苯酚、苯胺类、氯苯、SS、硝基苯、二氯乙烷、氯化物、硫酸盐、二氯甲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接收标准协议》中的协议值,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1 | 茚虫威车间废气处理装置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 | 含氢工艺废气(G1.7-3)经“二级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DA010)排放 | 茚虫威车间DA010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茚虫威车间预处理措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2标准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 | 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洗”预处理后,送全厂RTO焚烧处理 | RTO焚烧装置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1小时均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 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盐精制焙烧炉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1小时均值;《**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 | 二次燃烧+SNCR脱硝+浸没急冷+碱洗+水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 | 盐精制焙烧炉DA003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二噁英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1小时均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厂废水站低浓度生化段臭气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污水处理站低浓度生化段DA006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所测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减振、隔声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界环境噪声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切实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严防化学品和废水污染地下水。进一步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进行跟踪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 已落实。企业已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并落实了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企业建立了管理制度,加强防渗设施维护,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厂区建设了3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根据川环源创检字(2024)第CHYC/24C56Z01-1号检测报告,项目所测3口地下水监测井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标准,污染防范治理措施治理能力得到有效落实。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妥善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有专人管理,做好管理台账。蒸馏残液、质检室报废样品、质检室废包装材料、质检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脱附残液、冷凝废液、回转窑后的除尘器除尘灰、二燃室的除尘器除尘灰、烟气加热器后除尘器除尘灰、盐重结晶装置抽滤滤渣、污水站污泥、废水蒸馏残液、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抹布、不合格产品、废原料等,采用专用收集袋/桶包装后送厂区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省****公司(川环危第****23077号)处置。 |
| 1 | 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报警、可燃气体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装置区设DCS自动控制系统,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环境风险事故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各储罐区根据物料性质和防护需要设泄漏应急喷淋系统和事故废气处理系统,并分别设置围堰,储罐周围和主要生产装置周围设置与事故废水收集池贯通的截流沟、备用储罐、倒罐的设施,厂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雨、污管网排口设置截断闸门等,确保事故泄漏物料和事故应急处理废水不外排。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你单位应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周边企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企业设置了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安装了消防设施、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罐区设置了围堰,设置了消防水池和应急事故池等。厂区库房安装了有毒气体自动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设置了应急喷淋设施,库房四周设截流沟,且与事故水池连通并设切换阀门,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均设置了闸门。相关人员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有安全专员不定期巡查,且现场应急设施有专人维护检查。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和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调查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该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11300-2023-012-H。该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制定了事故应急措施、事故处置方案、应急保障等,并每年不定期组织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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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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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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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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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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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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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