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期)”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对**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期)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期)
2.拟建设地点:**县**街道**北片区
3.建设内容与规模:第三期:子项一:**北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1、立管改造及**排水管道:改造立管约79.50km,**DN150~DN800污水管62.82km,**雨水管道DN150~DN1500长度约52.41km;****泵站2座,规模为500m3/d、9000m3/d;闸门改造1座。2、道路修复:修复道路等级包括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村庄干路、村庄巷道,修复总面积约134709m2。3、数字化智慧排水平台。子项二清淤修复专项:现状排水管渠清淤28.89km,现状管网修复0.52km,洗管洗井16.58km。
4.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5.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24168.06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项目涉及的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6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共7个日历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评估主体:****建设局
联系地址:**市**县县城**路148号
联系人:卓工 联系电话:0752-****551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县**黄排**一路9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52-****929
评估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保利金町湾小区望海寓1栋502号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52-****189 E-mail:****@qq.com
****建设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