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恒信二期7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恒信二期7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
建设地点:**省****集团公司三厂区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形成7万吨/年氯化高聚物产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CPE生产车间1座、盐酸解析工段1座、事故水收集池1座,厂区道路及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80****1018
通讯地址:**省****集团公司三厂区
三、公示内容
****恒信二期7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