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主次支路提升改造项目(东片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主次支路提升改造项目(东片区)EPC总承包已由城发改字[2026]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市**区主次支路提升改造项目(东片区)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市**区。 2.3 项目概况:对4号路(东郡嘉华府旁(纳**路至白荣路)),9号路****驾校连接支路),11号路(翰林苑辖区和书山郡辖区中间路),12号路(纳**路东郡康萨林左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给排水系统、电力通信及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项目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工程总投资严格执行概算限额管理,最终工程价款以财政竣工审计结算结果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工作涵盖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全过程驻场设计配合、质保期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全部材料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维修整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 2.5质量要求:投标人实施本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及后续服务,均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与技术规范;设计成果深度满足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全部施工内容严格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实施,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4个月(冬休期除外)(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设计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2.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至少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每项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2.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 施工其他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2.5 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各自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 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均应提供) 3.2.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其他黑名单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2.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注:多家关联单位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不受本条限制)。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组成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等投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可独立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2026年8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14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cn/)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时间2026年8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14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时间2026年8月26日9时5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5.2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公共**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开标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自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使用CA锁在签章处进行电子签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注意事项 6.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仍未解密成功(含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电子标服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林廓东路38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0****04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拉****广场4号楼8楼801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3376 9.监管部门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891-****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