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13650 | ||
| 委托机构 | **** | 所在地区 | **维吾尔自治区 |
| 发布时间 | 2026-08-05 14:11:44 | 项目来源 | 中国长城****公司 |
| 联系人 | 刘燕 ,范春艳 | 联系电话 | 131****8290,158****5664 |
****对**宏锦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文芳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宏锦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文芳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06-30,债权总额138,939,600元,其中债权本金59,773,800元,利息78,688,500元,其他权益477,30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蔡文芳为**宏锦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曾担任**玖远****公司董事长。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蔡文芳及李雄以其持有的**宏锦天****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李雄和**宏锦天****公司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宏锦天****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位于**市**区稻香南路2009号,法定代表人为蔡文芳,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李雄为**宏锦天****公司股东。
五、资产亮点
1、该债权主要查封资产为天晟.香榭丽都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该项目位于**市**区稻香南路(规划37号小区),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为59.6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95156.16㎡,其中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9787.76㎡,包括4号(28层)、5号(23层)、6号(24)及幼儿园(7号)、地下车库一期。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5863.4㎡,包括1号、3号商住楼及2号酒店、地库二期。目前一期、二期住宅已全部销售完毕,酒店主体已完工,待装修完成后可交付使用。2、2#酒店外部装修已经完成,酒店门口的地面硬化已完成,可作为停车位使用。
六、其他情况说明
1、 2021年5月已对债务人及担保人提起诉讼并对被执行人蔡文芳、李雄、宏锦天晟账户、房产、股权等资产采取冻结、保全、查封措施,该案已于2022年3月29日取得生效判决((2021)新01民初202号),目前项目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2。2#****法院启动司法拍卖及变卖流程,因暂无意向购买人已流拍,法院将择机再次启动评估拍卖流程。2、该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