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严把校服质量安全关口,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维护家长、学生的切身利益,依据《****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0号)、《****委员会****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43号)以及《2026****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代办服务原则。校服费用由家长承担,学校纯属代办服务。学校负责校服采购的组织、统筹与日常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校服采购中获利。
2.自愿购买原则。学校是否统一穿着校服、家长是否选购校服,均由家长、学生自主决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购买、强制穿着,不得将校服购买率、穿着率与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学生综合评价等挂钩。
3.公开透明原则。校服采购全流程信息应主动向家长、学生公开公示,做到事前有征询、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
4.家长学生参与原则。家长、学生代表加入校服选用组织且占比不低于80%,全程参与选购方案、校服评审、产品验收等关键环节,充分吸纳家长、学生合理诉求,杜绝学校单方面
5.质量优先原则。****学校服及国家纺织品质量标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质量自查自纠,并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易过敏、不透气面料。
6.监督问责原则。通过阳光公示、畅通家校沟通,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家长监督权;对违规决策、收受回扣、以权谋私、暗箱操作、质量失控、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涉****机关。
二、采购程序
按照“选购启动—采购实施—交付验收—售后评价”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一)选购启动阶段
1.沟通论证。学校深入论证校服穿着的必要性,与家委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沟通记录应作为档案留存。
2.制度制定。如需选用校服,学校应制定或修订校服穿着、采购、管理等制度,明确穿着场合、选购流程、自愿购买、减免政策、投诉渠道等内容,经讨论、****学校官网等渠道公布。
3.集体决策。学校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是否选用校服及校服管理制度。如确定使用校服,应同时决策启动校服采购程序。
4.组建选用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包含新生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六方人员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且家长和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拟订校服采购方案、组织或委派采购评审、监督验收、开展满意度调查等。
5.方案拟订。校服选用组织拟订校服款式、面料、套数、价格区间、质量标准、采购方式、服务年限等采购内容,形成校服采购方案。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对拟继****学校,应事先取得原校服供货单位的认可授权。选用组织成员对拟订的采购方案负有保密义务。
6.采购范围。采购年级一般为高一年级。若沿用原有款式,学校其他年级确有需求的,可与高一年级学生一并纳入本次选购管理。高三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7.方案审定。学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审定采购方案,正式启动采购。征询决策全过程资料立卷存档备查。
(二)采购实施阶段
1.公开采购。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综合比选(三者皆可)等采购程序。采购工作应每年组织一次。严禁通过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等方式指定供货企业、划定品牌,违反市场原则进行暗箱操作,采取“定点”“定商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陪标”等方式指定供货企业。****托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
2.信息发布。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发布采购各阶段信息。
3.评审小组。依据****小组。采用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的,按照国家****小组****小组;采用综合比选方式的,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由校服选用组织统一委派,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应公示。
4.项目评审。核查企业信用及企业关联度,执行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坚持实用、耐用、经济、舒适原则。
5.家长征询。校服征订应向高一年级全体家长书面征求意见,同意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进。如未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书面同意,应停止后续工作。
6.结果公示。经学校“三重一大”审定后,学校需公示中选企业的名称、校服款式、质量标准、检测项目、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平台与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应一致。
7.合同签订。参照校服采购格式合同示范文本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验收履约、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以及校服到校时间等核心条款,同时封存样衣备查。
8.资料备案。合同电子版及时报区****管理中心备案。采购实施全过程资料立卷存档备查。
(三)交付验收阶段
1.到货查验。****学校后,学校应查验成衣标识是否齐全,重点查验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等相关材料,形成查验记录,查验不合格不予接收。校服选用组织代表应参与查验工作。
2.二次送检。在每批次校服发放前,学校将校服供货企业交付的与厂检同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二次送检”检测机构不得与供货企业检测机构相同,****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学校应第一时间公布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校服一律退货,不得流入校园。区级常态化开展的校服质量抽查相关合****学校的二次送检。
3.合格发放。****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学生发放校服。检测报告电子版及时报区****管理中心备案。
(四)售后评价阶段
1.规范收费。严格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学校统一收取,不得挪用、截留、挤占校服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违规收取其他校服附加费用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政策。
2.售后服务。学校与供货企业建立并公布售后服务保障机制,提供便捷的补购、调换、修补等服务,不得收取快递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发放校服后发现质量、尺寸等问题应及时协调做好更换,畅通补货渠道。
3.权益保障。供应商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校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约情况的,学校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学校设立校服管理举报电话****0812、****7823,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接诉即办”,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依法、及时处理投诉意见。
4.评价归档。学校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作为选择校服供货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采购会议纪要、招采文件、评审记录、合同文本、检测报告、验收记录、满意度调查结果、投诉处理等全流程资料完整归档,接受监督检查。
三、质量与安全要求
1.校服质量必须符合以下国家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2.检测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色牢度、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等安全指标。
3.严禁采购“黑名单”企业、无资质企业产品。
4.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通过市市场局提供的“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查询链接”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