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地块,****地块位于**省**市**区春江街道八一村,****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9.98°,北纬:30.03°,地块占地面积为2713.33㎡。
本地块未来规划为A3教育科研用地。本报告主要采用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一类标准作为本次土壤风险评价标准;地下水主要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进行评价,从而对该地块的整体污染情况进行一个初步评价。
本项目在现场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井。详细分析了调查地块潜在的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地下水的检测数据支持的基础上做出如下结论:
1)土壤监测点的pH值在7.08-8.80之间,呈中偏碱性;背景点土壤样品的pH值为7.83-8.62,呈中偏碱性;调查地块内土壤共有8个项目检出分别是铜、镍、锌、镉、铅、汞、砷、石油烃(C10-C40),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的pH值在6.40-8.57之间,呈中性。送检的3组地下水中共有22个项目检出分别为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氯离子、镍、铜、砷、镉、铁、锰、铝、铝、硒、锌、汞、钠、石油烃(C10-C40)、萘、苯并[b]荧蒽。其中,除常规性指标锰、耗氧量、氨氮以外,其余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地块内地下水中锰元素在GW1、GW2、GW3点位分别超过Ⅲ类水质的0.26倍、1倍、0.86倍,耗氧量在在GW1、GW2、GW3点位分别超过Ⅲ类水质的0.71倍、0.44倍、0.17倍,氨氮在GW1、GW2、GW3点位分别超过Ⅲ类水质的10.86倍、4.98倍、0.348倍。地下水中的锰、耗氧量、氨氮作为常规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可能造成的风险较小,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健康风险较小,经风险分析认为,风险可控。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中各监测点及场外对照点各监测因子的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场地内地下水评价为Ⅴ类水质,地下水超标因子为耗氧量、氨氮和锰。经综合分析认为调查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地块环境污染风险较小,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