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地块,****地块位于**省**市**区春江街道八一村,****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9.98°,北纬:30.03°,地块占地面积为6668.06㎡。
本地块未来规划分为两部分,其中北侧约1750平方米规划为B1商业设施用地,南侧4918.06平方米规划为R22居住用地。本报告主要采用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一类标准作为本次土壤风险评价标准;地下水主要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进行评价,从而对该地块的整体污染情况进行一个初步评价。
本项目在现场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井。详细分析了调查地块潜在的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地下水的检测数据支持的基础上做出如下结论:
1)土壤监测点的pH值在6-8.85之间,呈中偏碱性;背景点土壤样品的pH值为7.83-8.62,呈中偏碱性;调查地块内土壤共有8个项目检出分别是铜、镍、镉、铅、汞、砷、二氯甲烷、石油烃(C10-C40),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的pH值在6.78-7.91之间,呈中性。送检的3组地下水中共有25个项目检出分别为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离子、镍、铜、砷、镉、铁、锰、铝、钠、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三氯甲烷、萘、、苯并[b]荧蒽、苯并[a]芘。其中,其中,常规性指标锰、耗氧量、氨氮检出浓度超标,其余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中的锰、耗氧量、氨氮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且达到了Ⅳ类水质,锰、耗氧量、氨氮作为常规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可能造成的风险较小,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健康风险较小,经风险分析认为,风险可控。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中各监测点及场外对照点各监测因子的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场地内地下水评价为Ⅴ类水质,地下水超标因子为耗氧量、氨氮和锰。经综合分析认为调查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地块环境污染风险较小,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