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处理厂扩容提标及系统效能提升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璧发改[2026]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必好****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正兴镇、河边镇、**镇、健龙镇、七塘镇、八塘镇、大路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对11****处理厂进行扩容及提质改造。****处理厂处理规模,总体新增处理规模7200m3/d,总处理规模由 6000m3/d提升至13200m3/d;对保家、****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对原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及设备更新。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0649.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8605.3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183.7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服务工作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等。协助业主完善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设计有关的各类报批报审工作,并根据报批报审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以及施工现场服务、材料认样、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及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施工期**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办理结算、审计等规定事项等满足该工程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 65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15 日历天;
初步设计 2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双星大道50号1栋7楼 | 地 址: | **市高新区**镇高龙大道(**段)377号8栋3层3-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薛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冉敬 |
| 电 话: | 159****2082 | 电 话: | 136****536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3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