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 已由 ****改革局 以 贺发改复〔2025〕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方向的70%,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改造道路长度约2773.8m。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主管道1720m,管径为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雨水主管道2719m,管径为d800-d15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改造污水主管道2700m,管径为d8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再生水主管道2725m,管径dn315,管材为聚乙烯给水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拆除及恢复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拆除及恢复工程等内容。
2.2 建设地点:**县居安路109国道-银**沟
2.3 服务期限:从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审计结束,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验收后评价,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直至工程审计结束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同时具有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还需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05日08时00分起至2026年8月12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管理局,联系电话:0951-****32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A座6楼
邮编:750200
联系人:陈鹏康
电话:0951-****1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与虹桥****中心C座1103室
联系人:蒋学东(项目负责人)、刘艳芳、张莹
电话:0951-****533、181****6054
传真:/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如有):****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