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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0MAK16M4U8X | 建设单位法人:金贤顺 |
| 金贤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 ******开发区初村镇石海街6-3号一层 |
| ****鱼竿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49-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 初村镇石海街6-3号一层 |
| 经度:121.938183 纬度: 37.391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1 |
| 威环高〔2025〕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0MAK16M4U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0MAK16M4U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6-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 ****鱼竿生产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鱼竿生产项目属于**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鱼竿生产项目位于******开发区初村镇石海街6-3号一层,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鱼竿50000支。 | 实际建设情况:****鱼竿生产项目位于******开发区初村镇石海街6-3号一层,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年生产鱼竿50000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裁布-烫芯-卷制缠带-固化-脱芯扒带-切断修口车丝-水墨精磨-拉漆喷漆-烘干-擦拭-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裁布-烫芯-卷制缠带-固化-脱芯扒带-切断修口车丝-水墨精磨-拉漆喷漆-烘干-擦拭-检验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须经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要求,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须密闭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厂界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要求。项目区域内不许自建生产及取暖用燃煤锅炉和其他燃煤设施。 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同时采取安装隔音罩、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厂界外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坚持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按时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按照规定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场无害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内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要求。 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采取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场无害化处置;磨竿沉淀物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废砂带、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BOPP带、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漆渣、废桶、废酒精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台账,每年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其中包括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内容;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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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 | 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封闭车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 |
| 2 | 加装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
| 1 | 固体废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坚持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按时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按照规定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场无害化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场无害化处置;磨竿沉淀物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废砂带、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BOPP带、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漆渣、废桶、废酒精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台账,每年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其中包括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内容;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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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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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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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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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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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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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