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群众合唱艺术展演节目视频
制作、视频录制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6年**群众合唱艺术展演项目——12首合唱作品视频制作、2场展演音乐会专业化录制及后期制作。
二、预算额度
预算:人民币4.44万元(肆万肆仟肆佰元整)
三、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采购方式
****超市线上比价。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此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成果交付。(服务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前)
2、报价要求: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额,须包含合唱作品视频制作12首、2场展演音乐会录制,不得额外加价。
3、付款方式:节目视频制作完成后,展演音乐会录制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向财政提交支付申请后支付款项。
4、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提供视频及技术服务,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费用;供应商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所有制作素材、配乐、字体、特效、画面素材均需合规无版权风险,可用于公益播出、线上宣传、官方存档,杜绝侵权问题,最终版权归甲方所有。音视频版权相关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技术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对两场音乐会中12首合唱作品制作符合节目内容大屏背景视频、对2场合唱展演全场进行音视频录制。
2、视频制作技术标准:视频成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帧率25fps,视频格式为MP4/MOV通用格式,画面高清通透、色彩真实,适配舞台灯光色调,符合演出作品风格内容;全程严格音画同步,无延迟、无错位;每首作品画面风格庄重大气,贴合群众合唱展演主题。
3、音视频录制技术要求:合唱展演整场音乐会全程音视频录制精剪成片、后期调色包装、字幕配乐优化、标准化格式输出归档服务。采用专业舞台收音系统、外接高保真录音设备,同步收录舞台原声、合唱人声、伴奏声源,人声清晰、声部层次分明,无杂音、无电流声、无破音、无高低音失衡。视频成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帧率25fps,视频格式为MP4/MOV通用格式。每首作品、整场成片时序精准统一。添加规范片头片尾、活动标题、主办单位、字幕落款。
七、合同订立与管理安排
1、合同订立与分包规则:本项目不允许整体分包,需由供应商自行完成所有服务;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直接签订,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权责及违约责任。
2、履约管理:采购人指派专人与供应商对接,确认项目完成质量及专业技术要求。
3、验收标准:以完成数量、服务质量为依据。
4、验收方式:视频制作后进行阶段性验收,全部视频制作完成后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水准及技术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