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45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 **** | **市**区大良镇旗良公路东侧隆良道1号 | **市鼎****公司 | 新增相关生产设施进行汽车零部件的生产 | 1、本项目与现有工程注塑废气经密闭间收集、清洗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共同引入现有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烧结废气经加热炉密闭排风系统收集至配备的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洁净尾气排至车间。 2、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共同经厂****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室外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室内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屑、不合格品、下脚料、****回收部门处理,废布袋、除尘灰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模具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中废机油、废磨削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液、废包装桶、废液、含油抹布及棉纱、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 / | 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