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涞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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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5 14: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6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910****审批局)

通讯地址:**县府前街330****审批局

邮政编码:0741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搅拌站建设项目

**省**市**县永阳镇丛西村

****


******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永阳镇丛西村。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原料库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搅拌机、水泥料仓、粉煤灰仓、矿粉仓等设备共7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40万立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

废气: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废气分别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4)排放;上料机三面围挡,一面软帘,顶部设集气罩,搅拌机设置废气收集管道,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05)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生产车间呈封闭性结构,设置喷水抑尘装置,在物料装卸时、生产时喷水抑尘;卸料时采用雾炮对产尘点加强降尘;输送带密闭;厂内除绿化外其余空地、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废水:项目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喷淋抑尘用水全部消耗;项目搅拌机、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废水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分离出的砂石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固废:沉淀池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砂石分离机收集的砂石、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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