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
发布时间:2026-08-05
截止时间:2026-08-12标书代写
攀钢各厂用轴承谈判采购公告
攀钢各厂用轴承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项目名称:攀钢各厂用轴承
1.2 委托人:攀钢****公司
1.3 代理机构:****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5 项目概况: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1.6 平台和网址: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TPBidder)
2.1 采购范围: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2.2 交货期:投标单位应根据供货能力,填报切实可行的最短交货时间。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0日,交货期偏离时不考虑价格折算。
2.3 交货地点:鸿舰公司(密地)轴承库等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1、本项目的主要技术质量要求以合同主要技术条款(具体详见附件《合同主要条款》)、现行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技术附件、标的物规格型号为准。
2.所附技术附件为委托方案的组成部份。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见附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情形。
保证金金额:0.0;保证金形式:电汇。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按照谈判规则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1 付款条件:(一)结算方式
1、标的物的定价基准为增值税发票挂账后130天支付180天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
2、以买方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
3、常规计划: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凭买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合同号。
(二)支付方式
1、先货后款。
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5个工作日(付银票的按照±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
3、实际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结算贴息加减价。
4、银票支付的尾差5万元以内(含5万元)用货币结清,免贴息。
5、贴息率按本次招标约定的贴息信息签订合同执行。
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如缴纳有质量保证金的,结算时暂扣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异议或使用单位出具使用合格报告后办理质保金结算,转为应付账款(不计息支付)。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买方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由买方通知卖方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
3、如缴纳有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息支付。****0728至****0805贴现息利率: 票据类型:银票 ,支付期限:90天以内 ,综合参考利率: 0.021; 票据类型:银票 ,支付期限:180天以上 ,综合参考利率: 0.021; 票据类型:惠信 ,支付期限:0-180天 ,综合参考利率: 0.03; 票据类型:商票 ,支付期限:0-180天 ,综合参考利率: 0.03; 票据类型:银票 ,支付期限:90-180天 ,综合参考利率: 0.021; 票据类型:货币 ,支付期限:无 ,综合参考利率: 0.0225;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1、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战略供应商、上年度评价为A、B类合格供应商除外);
2、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收取方式: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
4、说明:按以上第1、2条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如为三年零库存合同,则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的三分之一收取履约保证金。
7.1 在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前,****集团供应商客户信息平台http://www.****.com/cpu-supplymgr-fe/register/index.zh_CN.html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8.1 谈判开始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14时00分。
8.2 谈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加谈判时长后,进入延时谈判,在延时谈判时长内没有再次报价后自动结束谈判。标书代写
8.3 报价方式:价格
8.4 谈判时长:30分钟
8.5 延期时长:0秒
8.6 阶梯类型:无要求
8.7 是否允许起始价报价:不允许
8.8 允许最高(低)价继续报价:允许
8.9 投标有效期:90天
9.1 你单位收到本公告后,请于2026年08月12日14时00分前,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9.2 发布谈判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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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028-****2258
电子邮箱:agzbyycd@ansteel.****.cn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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