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智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南康区妇幼保健院母婴照护中心一期项目家具、电器采购 (项目编号ZHTH2026-NK-FC007)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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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中心一期项目家具、电器采购 竞争性磋商 2026-08-05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8-05 00:00 - 2026-08-12 23:59

开标时间: 2026-08-17 09:3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保健院****中心一期项目家具、电器采购 (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健院****中心一期项目家具、电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阳光采购平台( https://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0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保健院****中心一期项目家具、电器采购
一、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保健院****中心一期项目家具采购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286240.00

****保健院****中心一期项目电器采购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236638.00

本项目实行分品目采购, 每品目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每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有一个品目的成交资格,按品目一至品目二的顺序逐一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即获得一个品目成交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他品目的响应,但不再获得其他品目的成交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品目一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二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 8月 12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登录**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账号),未报名及未下载招标文件者,报名无效。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08月17日09 点30 分(**时间)

地点:****开标大厅(**省******办事处东门安置点22栋自东向西第壹号)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办理网上注册单位。

2.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标书代写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4.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且无违约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 20% 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额 97%(抵扣已付预付款);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6.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0.4%收取,封顶1万元,该金额由“**阳光采购平台”收取,中标供应商直接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缴纳。

8.响应供应商如遇到**区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区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566-100。供应商投标具体操作详见【**区阳光采购平台】操作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江****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总部经济区C-3-01地块

电话:187****8989

联系人:何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办事处东门安置点22栋自东向西第壹号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单位名称:********公司

账号:133********0176196

联系人:郑云芳

电话:0797-****198

邮箱:****@163.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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