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改扩建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已出具书面说明,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因中标供应商弃标,导致本次采购活动无法履约。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一中标候选人,现对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拟按程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另行通知。
3、更正日期:2026-08-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tp.****.me:9999/jianli/index_jianli)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0716- ****273,联系人:谭伟。 2、****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 3、****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对于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款金额 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 4、采****政府采购中异常低价问题审查的相关要求: (1)在“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增加:异常低价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65%);(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65%);(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45%,最高不得超过65%);(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6.报价合理性说明”的内容调整为:6.1审查情形:按照<>(财库[2026]2号)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异常低价审查内容”的规定。 6.2资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6.3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4评审组织:采购人、采购代****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6.5记录及归档: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5、以上所称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路175号
联系方式:188****1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二路与南泥湾大****广场第9幢5层16号
联系方式:153****9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传忠
电 话:188****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