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6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越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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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 - 08 - 05 14 : 4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院**项目

**省**市**新区,**立岱江,南至钱陶东路,西至绸缎路,北至立岱江

****

项目位于**市**新区**立岱江,南至钱陶东路,西至绸缎路,北至立岱江,项目****医院,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1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265平方米,主要包括医疗综合楼、社区医疗后勤综合楼及场外配套道路、景观等,拟建床位16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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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境治理措施

一、废气:污水处理池密闭,臭气收集后经“双氧水喷淋”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绍****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办公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5-****9768

通讯地址:**市凤**路155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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