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8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4****油厂杏433注水站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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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油厂杏433 注水站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塞行审发〔2026〕108号 | 2026.8.4 |
| 2 | ********油厂杏2021注水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塞行审发〔2026〕109号 | 2026.8.4 |
| 3 | ********油厂杏6588污水撬装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塞行审发〔2026〕110号 | 2026.8.4 |
| 2 | ****关于化60危废暂存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塞行审发〔2026〕111号 | 2026.8.4 |
********油厂杏433注水站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油厂: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杏433注水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延油杏采字〔2026〕5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油厂杏433注水站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审查评估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真武洞街道雷坪塌村。拟对杏433注水站水质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为:本项目**1座300m3/d水处理橇、1座300m3/d注水橇、1具100m3沉降除油罐、1具10m3缓冲水箱、1座污油池,迁移4具30m3净化水箱,利旧1座200m3卸水池。本次评价仅包含杏433注水站内部建设,注水站配套的站外注水管线、注水井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总投资为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4.17%。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要求及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程度减小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出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采取采出水密闭储存和输送、处理过程中加强操作管理等管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经“除油沉降+密闭气浮装置+核桃壳过滤器+双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达标后回注;过滤反冲洗废水通过提升泵进入沉降池,再返回至污水处理撬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定期维护、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滤料定期更换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污泥暂存于地埋式密闭污泥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浮油经自吸式吸油车****采油厂原油集输系统;废药剂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均不得随意丢弃。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操作管理,确保处理设备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生态环境局**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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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抄送:****环境局**分局
********油厂杏2021注水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油厂: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杏2021注水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延油杏采字〔2026〕5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油厂杏2021注水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审查评估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坪桥镇冰草峪村。拟对杏2021注水站改造扩建,建设内容为:**300m3/d水处理1套(包含加药橇和水处理橇)、值班配电橇1座、200m3净化水罐1具、雨水池1座、污水自吸泵2台(Q=20m3/h,H=35m,N=5.5kW,一用一备)、大门、围墙等;迁建利旧300m3/d注水橇1座,2座沉降池利旧;拆除原有值班配电橇1座、值班室2座、200m3净化水罐1具、水处理橇1座、彩钢加药间橇1座。本次仅针对杏2021注水站站内工程进行改造,配套注水管线、注水井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总投资为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4.38%。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要求及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程度减小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出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出水采取密闭储存和输送,要加强对设备、管道的密闭密封处理和运行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采出水及过滤反冲洗废水经“气浮装置+核桃壳过滤器+多介质过滤器+纤维束过滤器”工艺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滤料定期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含油污泥暂存在沉降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浮油经自吸式吸油车****采油厂原油集输系统,不外排;废药剂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均不得随意丢弃。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操作管理,确保处理设备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生态环境局**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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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抄送:****环境局**分局
********油厂杏6588污水撬装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油厂:
你单位报来的《****油厂杏6588污水撬装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延油杏采字〔2026〕5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油厂杏6588污水撬装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审查评估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招安镇谢屯村。项目在杏6588井场**一座污水橇装注水站,设计注水规模200m3/d,水处理规模200m3/d。站内主要建设卸水池、加药撬、水处理橇、注水橇、净化水箱及其配套设施等。本次评价仅针对井场内**采出水处理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占总投资的7.49%。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要求及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程度减小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出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出水采取密闭储存与输送,要加强对设备、管道的密闭密封处理和运行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采出水及过滤反冲洗废水经“气浮装置+核桃壳过滤器+石英砂过滤器+纤维球过滤器”工艺处理达标后回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浮油通过浮油自吸式吸油车****采油厂原油集输系统;废滤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药剂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均不得随意丢弃。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要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修订,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防止事故发生危害环境及人群健康。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生态环境局**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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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抄送:****环境局**分局
****关于化60危废暂存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油厂: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化60危废暂存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化60危废暂存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审查评估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化子坪镇**沟村。****油厂化60井场内**一座规模为长15.2m×宽6.1m×高3.3m的危废贮存库及配套设施,不新增用地,主要用****采油厂范围内产生的污油泥和含油沾染物,全部袋装密封暂存于贮存库内,危废分区存放,分区间采用混凝土墙体隔开。本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4.17%。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废气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污油泥和含油沾染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采用封闭贮存库+风机+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废气净化系统风机设备运行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及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污油泥、含油沾染物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的原则,强化厂区防漏防渗,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加强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并与当地应急机构形成长效联动机制。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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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抄送:****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