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8-05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开发区****公司浙东表****处理中心 改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司浙东表****处理中心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址:企业位于****工业园区玉盘路9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21.935488°,北纬29.522407°。 项目概要:****园区发展及**县电镀企业入园情况,并结合2025年园区基础设施实际建设情况和运营管理情况,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第一,在现有约应急池4000m3的基础上,****处理站其他剩余部分池子改造成应急暂存池约5000m3,合计9000m3。 第二,非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在现有地址及基础上,将非电镀含镍废水40t/d、非电镀含铬废水30t/d处理能力各自扩建至100t/d;同时将现有的非电镀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迁****处理站并进行扩建,并将处理能力从330t/d扩建至800t/d,扩建后非电镀废水总量1000t/d(含非电镀含镍废水100t/d、非电镀含铬废水100t/d、非电镀综合废水800t/d)。处理后达标废水经专****处理站尾管统一纳入是市政管网。 第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市浙东表面处理工业城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V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和《**市浙东表面处理工业城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v标段(浙东表****处理中心迁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会议纪要》,****处理站废水处理规模4000吨/天(电镀废水3000吨/天,电镀废水再生水水量1500吨/天,铝氧化废水1000吨/天)。考虑到未来电镀企业入园申请审批情况,****处理站迁建项目环评及审批中处理规模余量不足。通过本项目,****处理站电镀废水年处理废水量从69万m3/a(工时300d,日处理量2300m3/d)根据设计方案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调整至99万m3/a(工时330d,日处理量3000m3/d)。****处理站为园区及周边涉及电镀工艺企业产生的电镀废水配套服务设施,在**县电镀废水允许排放量范围内,****处理站尾端电镀废水排放****园区****处理站企业项目产生的电镀废水进行实时调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林工 电话:178****2642 单位所在地:****工业园区玉盘路9号 邮编:3157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田工 电话:0574-****3173 单位所在地:**市高新****中心**7幢38号10-2 邮编:315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的建设是否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您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该项目总体所持的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方式一:邮箱发送 请将公众意见表下载填好后发送至:****@163.com。 方式二:现场递交或快递 请将公众意见表下载填好后,寄至****工业园区玉盘路9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9日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8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