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租赁项目
3.比选内容:为了解我省精神卫生现状,掌握精神疾病流行规律,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指派,由我单位组织开展全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为保证调查进度与质量,拟租赁468台笔记本电脑用于现场调查信息录入与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信息化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财政执法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违规、合同违约、质量投诉等不良记录。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三、比选项目报名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企业开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5.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6.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相关原件现场核对,材料装订成册、顺序规整。
四、资格审核要求
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全权负责,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不得伪造、篡改、虚报相关资料。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材料不全、资质不符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选及参选资格,已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医院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后续**,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5号楼东侧1****办公室。
3.联 系 人:杨老师
4.联系电话:0312-****271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由医院另行通知,供应商须按通知时间、流程准时到场参与比选,逾期未到场、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标书代写
2.比选地点:****1号楼(门诊楼)3楼31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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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