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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局 ****委员会 ****建设局关于深化**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龙财建〔2019〕62号)文件要求,现将商圈周边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缺项材料选用定价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8月5日—8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如对上述缺项材料定价论证意见有异议,可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书面异议材料提交至****,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昕;联系电话:135****6583)
附件:1.**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缺项材料选用定价审批表(超过20万元)
2.**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缺项材料选用定价审批表(2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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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