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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漾濞县猪副产品及肉类生产加工项目竣工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漾濞县猪副产品及肉类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漾濞县顺濞镇顺濞村****小组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06.03m2,总建筑面积5512.85㎡,绿化面积1160.23㎡,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冷库暂存库、配电房、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车间主要建设年加工10000吨原肠及8000吨猪副产品生产线。
生产规模:年加工10000吨原肠及8000吨猪副产品。
竣工日期:2026年8月6日
调试起止时间:2026年8月7日~2026年11月7日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184****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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