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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8MA7EK92M91 | 建设单位法人:秦世杰 |
| 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柴沟堡镇经开区**西街中防研发服务楼302室 |
| **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左卫镇、**庄乡、第三堡乡一带 |
| 经度:114.748640 纬度: 40.51053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 张行审立字〔2024〕1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8000 |
| 6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8MA7EK92M9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8MA7EK92M91 | 验收监测单位:**中彻****公司 |
| 911********1967675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云助手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 32 台单机容量为 6250kW 风机,总装机容量为 200MW,场区内建设一座 220kV升压站,建设配套储能 30MW/60MW 及相关辅助设施、场区配电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 32 台单机容量为 6250kW 风机,总装机容量为 200MW,场区内建设一座 220kV升压站,建设配套储能 30MW/60MW 及相关辅助设施、场区配电线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须统一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有效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所排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及表2标准要求。 2、项目使用电供暖,不得**燃煤设施。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标准要求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要求。 3、项目运营期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生活垃圾、污泥须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须由厂家 回收处置;事故油须暂存于事故油池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理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须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危险废弃物的储存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5、按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等场所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确保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统一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 2、项目使用电供暖,未**燃煤设施。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标准要求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要求。 3、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事故状态废油暂存事故池、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理;废磷****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暂存危废间,定期由******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5、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油池等场所达到防渗要求;已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确保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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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 水质》(GB/T18920-2020)表 1 | 已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 水质》(GB/T18920-2020)表 1 要求 |
| 1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 2 小型规模和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808-2023)表 1 小型规模 | 已建成油烟净化装置 | 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 2 小型规模和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808-2023)表 1 小型规模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厂房隔声 | 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标准要求 |
| 1 |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填埋场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均由生产厂家更换后运走回收处理;变压器事故油,事故池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事故状态废油暂存事故池、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废磷****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暂存危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目前还未产生危险废物,但已与******公司签订废油处置协议;与******公司签订废电池处置协议。 |
| 1 | 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应以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 施工结束后对升压站附近、风电场占地、 施工道路等施工扰动占地进行了覆土平整、播撒草籽等措施。 |
| 1 | 主变下方集油池、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确保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 主变下方集油池、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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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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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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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1 、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物料集中堆存,不得随意堆放;2、加强对施人员的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3、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动土工程尽量避开雨季。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生态保护措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将采取拦截、排水沟等有效的工程防护措施进行防护;4、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在施工和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绿色施工;5、合理选择、设置及开挖施工用地锚坑,减少植被的破坏,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基坑回填时必须优先选用基坑开挖所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6、加强对地表植被的保护,进出一条道,原则上利用己有道路或原有道路拓宽;7、基坑开挖的土壤分类存放,保护表土,用于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 运营期: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应以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进行了以下生态措施。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没有对占地以外的地表进行扰动,表土及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严密苫盖。2、制定完善了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保知识教育。3、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基坑开挖等工程避开雨季,同时施工场地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施工围挡、土质排水沟、沉淀池、旱厕、种植植物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4、选用合格的施工机械,并及时对施工机械维修保养。5、合理安排施工占地,减少开挖土石方量。项目基坑开挖时不随意丢弃土方,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铺平绿化,不产生弃方。6、加强对地表植被的保护,施工道路利用己有道路或原有道路拓宽。7、开挖表土分类存放,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平整。 运行期:施工结束后对升压站附近、风电场占地、施工道路等施工扰动占地进行了覆土平整、播撒草籽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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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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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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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