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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县**镇南屏大道西段城南春天小区2层18号 | 500,000.00元 |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92.00% | 97.0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 |
孙守琴、凌寿强、张春轶(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7500.00(大写:柒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公司。账户名称:****账户号码:224********005783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大队西段232号
联系方式:0831-****263
名称:****
地址:**省**市**区“正和﹒金帝庄园”A区6幢-8幢商业裙楼(平街二层)64-66号
联系方式:182****1951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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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