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江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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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县**镇南屏大道西段城南春天小区2层18号 500,000.00元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92.00% 97.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C****0000 餐饮服务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守琴、凌寿强、张春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7500.00(大写:柒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公司。账户名称:****账户号码:224********005783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大队西段232号

联系方式:0831-****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正和﹒金帝庄园”A区6幢-8幢商业裙楼(平街二层)64-66号

联系方式:182****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2****1951

****

2026年08月05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5
中标通知
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江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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