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店镇助泉寺村集体经济组织约14亩建设用地20年经营权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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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70000元 (1000元/亩/年)

保证金:20000元

加价幅度:100元

保留价:--元

自由竞价时间:0天0时30分0秒

限时竞价时间:0时3分0秒

牛店镇助泉寺村集体经济组织约14亩建设用地20年经营权出租项目

交易公告

****

根据转出方申请,定于2026年8月13日10时在****(http://www.****.com)网络竞价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述

1、项目名称:牛店镇助泉寺村集体经济组织约14亩建设用地20年经营权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位置:**市牛店镇助泉寺村

4、标的面积及四至:约14亩,****水库、南至上山路边、西至山岭、北至**坡界。

5、出租期限:20年

6、转出方式:出租

7、交易起始价:首次五年总租金70000元

8、履约保证金:5000元

9、付款方式:每五年一付

10、交易保证金:20000元

11、特别说明:

(1)租期内租金每五年递增5%。

(2)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得采挖取土,要保证四邻完整。

(3)租赁期内不得向土地内倾倒、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4)租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占用,受让方无条件在转出方指定时间内归还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转出方所有,土地上的附属物及补偿款归受让方所有。

(5)租赁期内,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私自转租或抵押。

(6)该土地以展示现状交割,公示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再多退少补。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

三、受让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

四、报名有关事项

意向人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线下报名: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竞价登记手续。

2、线上报名:

(1)PC端:登录****官网进行报名及注册登记。

(2)意向人线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全部理解和认可遵守《交易须知》、《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全部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交易成交后,不以对《交易须知》、《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内容有不明或误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违约,并应承担参加交易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同时在报****中心填写纸质报名材料。

3、意向人须在2026年8月12日17时前(以实际****银行(户名:**市****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广场支行,账号:941********0919115)交纳2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7时标书代写

5、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8月13日10时

五、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特别提醒

1、意向人在交易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理解《交易须知》《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意向人一经办理竞价手续视同完全了解并认同相关文件内容。

2、请意向人在竞价开始前10分钟登录竞价大厅,以免因其他原因造成无法进入竞价大厅。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2718 132****6577

网 址:http://www.****.com

****

**市****公司

2026年8月5日

交易须知

一、总则

为了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文〔2026〕2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各方当事人应详细阅读,并同意在交易活动中按本须知执行。

二、交易方式

在****(http://www.****.com)网络竞价平台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标的展示

意向人须自行或在********中心)统一组织下实地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交易项目标的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事项及交易活动的详细情况,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农交中心将按标的展示现状进行竞价交易,对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及面积(该标的以展示现状交割,公示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再进行多退少补)担保责任。意向受让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交易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交易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

农交中心或其工作人员对标的任何方式(包括网站、微信、印刷、图像、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四、竞价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

五、竞价登记

(一)意向人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线下报名: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竞价登记手续。

2、线上报名:

(1)PC端:登录****官网进行报名及注册登记。

(2)意向人线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全部理解和认可遵守《交易须知》、《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全部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交易成交后,不以对《交易须知》、《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内容有不明或误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违约,并应承担参加交易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同时在报****中心填写纸质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人须在2026年8月12日17时前(以实际****中心指定银行(户名:**市****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广场支行,账号:941********0919115)交纳2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

(4)凡以意向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意向人的行为,意向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意向人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意向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中心。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价

交易为平等竞争、价高者得,意向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七、公示

交易成功后,农交中心将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八、签约付款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受****中心签署书面《农村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受让人拒绝或者逾期签署《农村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交易保证金作为罚金不予退还,**市****公司有权追究受让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将首次五年总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及其相关****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市****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广场支行,账号:941********0919115),否则按违约处理。

受让人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包括未全额支付)及其他相关款项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还已交纳的所有款项,该款项作为罚金由**市****公司予以没收。标的再行交易的,原受让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退还交易保证金

交易会结束后,未成交的意向受让人,经确认后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到《意向人受让申请表》登记银行账号或者原路退回转账账户。

十、交易鉴证

受让人在****中心指定账户交纳全额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农交中心组织受让人与转出方签订《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农交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

由于受让人原因逾期未能签订《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或者未与转出方进行交割的,无权要求返还已交纳的所有款项,所交纳的所有款项作为罚金由**市****公司予以没收。标的再行交易的,原受让人应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转出方损失、农交中心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再行交易的成交价款低于原交易成交价款的,原受让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特别说明

1、交易会开始前,由于转出方要求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交易会不能进行,组织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此次交易活动,并于交易中止或终止后全额无息退回意向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承担其他方面的责任和损失。

2、在网络竞价会举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意向人无法在网上出价时,竞价主持人有权宣布竞价会暂时中止,等待网络故障清除后通知各位意向人定时继续举行竞价会,原网上保留的应价继续有效。

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竞价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交易价格为标的起始价。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等)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意向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人承担。意向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网络****中心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意向人在竞价时须注意限制的出价时间及竞价阶梯。

网络竞价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意向人可以在起始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意向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产生新的限时竞价倒计时,直至最后一轮限时竞价时段结束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意向人即为受让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4、租期内租金每五年递增5%。

5、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得采挖取土,要保证四邻完整。

6、租赁期内不得向土地内倾倒、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7、租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占用,受让方无条件在转出方指定时间内归还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转出方所有,土地上的附属物及补偿款归受让方所有。

8、租赁期内,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私自转租或抵押。

9、该土地以展示现状交割,公示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再多退少补。

10、请意向人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及《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有关内容。

十二、纠纷处理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开展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产权交易纠纷的,****农业农村局申请调解;交易完成后发生纠纷的,依据合同的约定****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市****公司

2026年8月5日

本意向人已阅读并愿意遵守《交易须知》《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等材料所有条款:

合同编号:

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样本)

2026年7月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

□社会信用代码: 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

联系地址: XXXX

联系电话: XXXX

开户银行: XXXX

账号: XXXX

乙方: XXXX

□社会信用代码: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

联系地址: XXXX

联系电话: XXXX

开户银行: XXXX

账号: XXXX

二、使用形式

使用权租赁

三、用地状况:

地块名称:牛店镇助泉寺村约14亩建设用地

地块面积: 约14亩

地块四至:**水库,西至山岭,南至上山路边,北至**坡界

地上附属物: 无

四、土地用途: XXXX

五、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到XXXX年XX月XX日止,共计20年。

(二)甲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乙方。

(三)使用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交回土地,并移除土地上相关新增附属物。

六、租金、押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首次五年总租金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

租金变动具体调整方式:每五年递增5% 。

(二)租金支付方式

每五年支付一次,乙方须于每个五年租期届满当年XX月XX日前支付下一期五年总租金。

(三)土地押金和支付方式

为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土地押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押金主要用于当乙方不履行合同、变更土地用途或不移除乙方新增建筑(附着)物等土地修复费用。押金使用时,甲方应通知乙方。租赁土地被国家征占或合同解除(终止)后,经甲乙双方查验合格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乙方未使用押金。

(四)租金、押金支付办法

□现金□银行汇款√网银转账或移动支付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005********000206

开户行: ****银行**市牛店支行

七、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进行监督。

3.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所租赁土地使用权,否则赔偿乙方因此而形成的相关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要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增减固定性建筑(附着)物。

3.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土地的安全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

4.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合理合法,安全稳定,不得开展违法经营活动,扰乱公共秩序,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标的上设立抵押等物权及任何第三方权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包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土地使用权。

6.若乙方在租赁土地上修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行承担租赁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手续而被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的风险。

7.乙方自行承担使用租赁土地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

8.如遇到国家征占土地或集体征用土地等,乙方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归还该土地,乙方必须同意并不得阻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赔偿因乙方阻拦形成的相关损失。征占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的地面附属物按照赔偿标准归乙方所有。

9.租赁期满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应于60日内进行移除,否则,甲方有权将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收回。

10.租赁期内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得采挖取土,要保证四邻完整。

1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向土地内倾倒、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或抵押。

八、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合同到期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改变用途或非法他用,本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没有如期支付租赁费或私自转包他人、在租赁土地上设置担保物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乙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采挖取土,未保证四邻完整。

(七)租赁期内乙方向土地内倾倒、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八)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租或抵押。

九、其他约定

(一)乙方租赁本土地时应就土地规划、土地用途进行政策咨询,合同签订后因国家土地征占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甲方退还租金费,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生效之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电话变更或其他变化,应当在变更或发生变化后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次日起第15日视为送达。

(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乙方、****办事处)各持壹份,农交中心备案壹份。

(七)该土地以展示现状交割,公示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再多退少补。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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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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