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促进**市大藤峡移民增收致富,增加移民就业岗位,推动我市移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全面**,同意建设******基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柳欧岭移民搬**置点东南侧,桂****工园区(一期)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0047.34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4层标准工业厂房(共20008.44平方米,其中1#厂房10004.22平方米、2#厂房10004.22平方米),1栋1层设备房(38.9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平整、厂区道路、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03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19.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0.87万元,预备费285.05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中****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统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局关于******基地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因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无需办理项目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