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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书院(高中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相关评分、报价条款作出澄清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3、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2 分): 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得 1 分;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不满足要求或不提供不得分。
变更后条款内容: 3、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2 分): 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得 1 分;具备一级建造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不满足要求或不提供不得分。
原条款内容: 2、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报价以填写只体金额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报价下浮率报价标书代写
变更后条款内容: 2、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报价以金额报价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统一采用金额报价形式。标书代写
1、本变更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其余条款内容不作调整,仍按原文件执行;
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按照本次变更后的条款要求执行。标书代写
招标人:****教育局(项目业主)
****集团****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
2026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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