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产品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红线外污水管网工程)答疑1
项目编号:****
1、招标文件P36-P37投标人业绩及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 投标人业绩 |
自2021年0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注: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合同;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
0-6分 |
| 人员配备 |
1、拟派项目经理(1人,满分3分):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3分; ②未提供不得分。 2、拟派其他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提供3人,满分6分):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②未提供不得分。 注:拟派的其他人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且拟派其他人员中一人如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仅计分一次,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6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0-9分 |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信息并及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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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