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审批
四川-乐山-夹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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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8-05

项目名称 夹****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县**镇 占地面积(平方米) 2666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正谚
联系人 *悦月 联系电话 133****6628
项目投资(万元) 23132.66 环保投资(万元) 5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0-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心5500㎡,****中心23000㎡,果框、****中心1200㎡,附属配套用房1200㎡,配套能源综合补给站设施等,对项目延线风貌进行整治提升。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噪声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它措施:
本项目将对废水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设施将产生一定量的臭气,主要成分是H2S、NH3等污染物,但污水处理设施与本项目隔开相对独立,并有一定距离,站址自然通风良好。项目备用发电机很少使用,且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烟道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本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运营后,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量)均低于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有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道路通行车辆等。该项目运行经采取措施后,主要声源,昼、夜间对东、西、南、北边界的贡献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关噪声限值。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承诺:**** *正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正谚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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