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08月05日在****后勤楼二楼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项目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预算金额:240000.00元
1.5采购内容: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1.6供货地点:****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1.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1.9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1.10质保期:质保期≥2年
1.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资格证明的要求: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8 信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供货期限 | 质保期 |
| 1 | **正大****公司 | 239800.00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2年 |
| 2 | **众安****公司 | 239900.00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2年 |
| 3 | ******公司 | 239500.00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2年 |
4.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此项无要求
4.3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 **正大****公司 | ****医院**省****中心冲击波疼痛治疗仪采购项目 | ****医院 | 2024 年 4 月 17 日 | 428000.00 |
| ****医院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医院 | 2023 年 12 月 22日 | 352000.00 | |
| ****医院无创血液动力学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 ****医院 | 2024 年 5 月 23 日 | 349600.00 | |
| **众安****公司 | ****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 ****卫生健康局 | 2025年9月18日 | ****850 |
| ****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 ****卫生院 | 2026年1月28日 | 591800 | |
| 巴****人民医院红外线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巴****人民医院 | 2025年12月28日 | ****300 | |
| ******公司 | 伊犁哈萨****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 | 伊犁哈萨****人民医院 | 2025年12月10日 | 218888.00 |
| ****中心康复设备项目 | 伊犁哈****联合会 | 2025年8月25日 | ****910.00 | |
| ****中心 | ****医院 | 2024年12月24日 | ****600.00 |
4.4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此项无要求
4.5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证明的要求:(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8 、信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5.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 1 | **正大****公司 | 响应 |
| 2 | **众安****公司 | 响应 |
| 3 | ******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欣****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商贸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8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至 2026年08月08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异议。异议函需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河道街8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示范区****中心 C 区 4 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66****3553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