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美术馆2026年第二批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供应商业绩”的疑问。 答:(1)该评分****少年宫、图书馆、美术馆(院)、档案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院)、规划馆、科技馆、体育馆、影剧院等同类公共场馆,并未限定特定行业。 (2)公共场馆展览类项目在展品安全标准、文物保护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方面均与市场化商业展览存在显著差异。****美术馆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内容涵盖10个展览的展陈设计、展墙搭建、场景制作、强弱电改造、恒温恒湿展柜改造、艺术品装裱及布撤展等工作,专业性强。 综上,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的疑问。 答:(1****事业单位颁发的展览类荣誉,系对获奖人策展工作成果的权威认可,反映其展览策划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本项评分的设置与本项目策展人需具备的学术统筹、内容深化、展览叙事逻辑设计等核心能力要求直接相关,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本项目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更正公告,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符合该评分项中“艺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综上,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流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