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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6MA36YYMC4P | 建设单位法人:林珠 |
| 张倩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昌南****工业园陶瓷酒器产业园5#、6# 厂房 |
| ****昊立精品陶瓷生产项目重大变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9-陶瓷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74-C3074-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昌南新区 ****工业园陶瓷酒器产业园5#、6# 厂房 |
| 经度:117.163660 纬度: 29.33968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5 |
| 昌新环审〔2025〕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6MA36YYMC4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06MA36YYMC4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94BDD1Q | 竣工时间:2025-12-30 |
| 2025-12-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0 |
| 2026-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1v65ZK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陶瓷酒瓶、酒具共78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陶瓷酒瓶、酒具共780万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打浆、注浆成型、脱模、修口、干燥、一次清洗、素烧、二次清洗、上釉、烧成、贴花、烤花、检验入库工序生产多规格酒瓶、酒具 | 实际建设情况:打浆、注浆成型、脱模、修口、干燥、一次清洗、素烧、二次清洗、上釉、烧成、贴花、烤花、检验入库工序生产多规格酒瓶、酒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采用加强运行管理、有效提高集气收集率等措施,减少并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应分别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中相关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间排标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物应****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已废止,因此项目烤花废气VOCs排放参照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可分别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已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用水符合“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废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之严者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园区污水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至西河。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运行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已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已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其他环保要求 (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本批复仅限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涉内容,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要求。请**市生态****支队负责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 (三)安全生产要求。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 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四)其他。如本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公司承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按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认真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08 | 0 | 0 | 0 | 0.408 | 0.408 | |
| 0 | 0.204 | 0 | 0 | 0 | 0.204 | 0.204 |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69 | 0 | 0 | 0 | 0.069 | 0.069 | |
| 0 | 2568.48 | 0 | 0 | 0 | 2568.48 | 2568.48 | / |
| 0 | 0.107 | 0 | 0 | 0 | 0.107 | 0.107 | / |
| 0 | 0.834 | 0 | 0 | 0 | 0.834 | 0.834 | / |
| 0 | 0.069 | 0 | 0 | 0 | 0.069 | 0.069 | / |
| 0 | 0.221 | 0 | 0 | 0 | 0.221 | 0.221 | / |
| 1 | 沉淀池、化粪池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之严者要求 | 沉淀池、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中**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已废止,因此项目烤花废气VOCs排放参照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可分别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烧成废气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 2014 年修改单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烤花废气VOCs排放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3类标准 | 隔声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物应****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已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已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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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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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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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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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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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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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