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病媒生物防制应急消杀项目。
2.项目内容:确定两****公司在**市**区内发生疫情或“四害”时,开展防控应急消杀工作。
3.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协会或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文件);达到A级企业级别;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给第三方机构。
二、询价方式
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向社会公开询价。
三、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申报(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
本项目招标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针对个人。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宁****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15室)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951-****796
申报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提供材料:企业资质、报价表、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近三年业绩、病媒生物消杀方案、服务承诺等一式叁份装入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档案袋正面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项目确定(2026年8月上旬)
********小组负责对申报机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综合排名前2名为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
3.项目执行
(1)承接方根据应急防控有关要求,与****签订项目服务协议,在发生疫情或“四害”防控应急时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应急消杀。
(2)项目验收合格后,承接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提供发票、验收单等资料。
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791提出质疑。卫生健康局将在收到质疑函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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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