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我局现就2026年大**民歌合唱音乐会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择**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大**民歌合唱音乐会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文化馆行业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引领示范和艺术普及推广阵地作用,联动大**沿线各地文化(群艺)馆,计划开展2026年大**民歌合唱音乐会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3.项目预算:15.4万元(超出无效)
4.项目服务周期:30天
二、投标方资质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经营范围/配套能力的企业。
(三)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时间安排
1.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5:00至8月10日1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企业应按照项目要求起草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必在2026年8月11日11:00前密封****旅游局,逾期视为放弃参与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4.具体开标时间待正式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婕
联系电话:****680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路1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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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