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31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先行用地

审批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预审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08-04
标 题 G4231**至**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先行用地
文 号 苏自然资承先(2026)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G4231**至**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先行用地


苏自然资承先〔2026〕3号

******厅关于G4231**至

**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

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复函

******局:

《关于G4231**至**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收悉。依据《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受自然**部委托,经我厅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通过了自然**部用地预审、****委员会核准了项目申请报告、交通运输部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为支持**市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同意先行用地6.1046公顷(其中耕地3.0348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0020公顷),均为桥梁用地。

二、先行用地的工程施工用地前,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

四、****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于2027年8月3日前向有权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将用地报批材料报我厅审查。逾期未报的,你市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待正式用地报批材料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才能复工。停工期间,我厅暂停受理你市其他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申请。

******厅

2026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省发改委。

**** 2026年8月4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