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4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 | **区岳峰镇登云湖A7雅序地块每天24小时均有大型渣土车路过,产生噪声、扬尘污染,影响小区居民出行安全及正常生活。 | **区 | 噪声、扬尘 | 2026年7月30至31日,**区城综局、建设局开展现场核查。 1.登云生态城A7区项目目前处于上部工程阶段,不存在大型渣土车运输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应为登云湖A5项目地块,项目单位为****,施****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港后铁路施工**在进行洞渣清运作业,现场有渣土车进出。 2.渣土车在行驶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避开人员密集区域和路段,但确会产生一定噪声和扬尘影响。 | 部分属实 | 强化源头化解、深化长效治理、健全监管机制 | 1.****建设局、城综局督促登云湖A5地块项目立整立改,截至8月2日,登云湖A5项目地块洞渣清运和补植复绿工作已全部完成,后续不会对周边群众生活出行造成影响。 2.****建设局持续做好登云湖区域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防噪降尘措施,确保规范作业。 3.****政府加强巡查,做到违法问题快速发现、联合查办,实现全过程长效监管。 | ||
| 2 | SD3FZ****0729D009 | **区岳峰镇鹤林**30栋楼附近住户因垃圾屋距离太远,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30栋楼附近,造成臭气扰民。 | **区 | 垃圾 | 2026年7月31日,**区岳峰镇、城综局、房管局开展现场核查。 1.小区30栋楼西侧约50米处设有垃圾分类屋,北侧约100米处设有垃圾分类屋,从30号楼均能短时间步行到达两座垃圾分类屋。 2.30栋楼附近确有乱丢生活垃圾现象,造成臭气扰民。 | 部分属实 | 立即清理现存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加强小区管理和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生活垃圾。 | 1.小区物业已对乱堆的垃圾进行清理,已于7月31日完成该区域全面清洗和消杀,并设置“禁止倒垃圾”告示牌。后续将加强垃圾分类屋日常管理,对垃圾“发现即清”,同时增设垃圾屋方向指引牌,引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 2.****政府****社区加大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力度,引导周边楼栋居民定时定点投放;同时加强小区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即时报备、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 ||
| 3 | SD3FZ****0729D020 | **区鼓山镇保利招商和樾风华原规划绿地地块路面硬化已拆除,投诉人要求尽快将拆除的混凝土垃圾清除,同时平整路面并恢复周边绿化。 | **区 | 其他 | 经核查,和樾风华小区北侧地块路面硬化已拆除,已拆除的破碎混凝土铺设在土层上方,未清运。目前,该地块正在按照要求办理备案审查建设方案。 | 部分属实 | 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审查备案,加强地块日常监管。 | **区鼓山镇督促业主单位市城乡建总加强地块日常监管,在破碎混凝土上苫盖绿网,减少粉尘对周边的影响;同时,加快办理备案审查建设方案,并按建设方案要求妥善处置破碎混凝土。 | ||
| 4 | SD3FZ****0729D023 | 1.**区王庄街道世欧2区124号王庄久号食堂(王庄店)外卖取餐口上方的排油烟机声音极大,油烟直排路面,造成污染扰民。 2.**中路58号**精品炒货门前堆放渣土,扬尘严重。 3.珠宝路2号乾隆珠宝城门口LED彩灯存在光污染,投诉人要求查明是否得到**区灯管办审批。 4.珠宝路1号旁路灯控制柜与**天网电柜之间的人行道及绿化带上堆放杂物和石块造成扬尘污染,周围有三个集装箱占用绿地。 5.珠宝路5号丝绸宿舍旁,十年洗车老店(露天洗车店)洗车污水直排路面,流入市政雨水管网。 6.晋连路锦绣城央工地中午时间仍在施工,噪声扰民。 7.世欧广场1号与2号门之间存在大量游乐设施,在下班或周末期间存在噪声扰民。 8.世欧广场北区5号地下停****银行旁),金属排水管网凹凸不平,车辆经过导致噪声扰民。 | **区 | 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 7月30日,晋****办事处**区建设、**、城管、安办等部门,针对群众举报的8个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1.久号食堂(王庄店)主要经营时段为午餐和晚餐期间。该商户已配套油烟净化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管道设在店门上方,不存在直排路面情况。经现场监测,该商户排油烟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油烟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中路58****炒货店门前未发现堆放渣土。 3.珠宝路2号珠宝城门口发现两块LED店铺招牌,未经过**区灯管办审批。 4.珠宝路1号旁的人行道及绿化带存在围挡情况,确有集装箱,系珠宝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临时施工配套设施。该工程预计于9月中旬结束,围挡内堆积施工建筑物料。 5.珠宝路5号丝绸宿舍小区门口确有一处洗车点,该点设有污水收集沟槽,洗车用水经收集沟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污染路面情况。 6.锦绣城央工地确有个别工人在午间时段施工作业的情况。 7.世欧广场1号与2号门之间有游乐设施,且夏季多人在此地散步聊天,人员聚集易产生噪音。 8.世欧广场北区5****停车场入口一处雨水收集井塌陷破损,车辆经过碾压产生噪音。 | 部分属实 | 1.拆除珠宝城2号****公司2块LED店铺招牌。 2.责令项目施工单位规范整理珠宝路1号围挡内堆放物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 3.督促锦绣城央工地严格执行午间停工管控规定,严防施工扰民。 4.****广场1号门至2号门区间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处置噪声扰民问题。 5.督促****广场北区5****停车场入口雨水收集井,减少车辆碾压产生的噪声。 | 1.王庄街道、区城综局已关闭该商户2块店铺招牌电源,并责令商户限期拆除。 2.区城综局责成项目施工单位立即规整围挡内堆放物料,对建筑物料落实绿网覆盖;待9月中旬工程竣工后及时清运搬离。 3.王庄街道、象园街道现场约谈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时段管控,午间(12:00-14:30)全面停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优化施工工序,严防午间施工扰民。 4.王庄街道、**分局、****广场1号门至2号门区间游乐设施经营方开展劝导,督促其降低游乐设施音量;持续强化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避免噪声扰民。 5.王庄街道已督****广场北区5****停车场入口塌陷破损的雨水收集井,并对沿线开展排查,预计8月9日前完成修复。 6.王庄街道、象园街道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噪声、扬尘等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 ||
| 5 | SD3FZ****0729D024 | 2026年5月23号**区寿山乡红庙村闽AV8231罐车将污水倾倒在红庙岭路下方87号路灯杆处,后用土覆盖掩埋,污染水源,影响村民饮用水安全。****政府反映,问题至今未处理。 | **区 | 水 | 2026年7月30日,****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红庙岭路下方87号路灯杆处”地块的租户洪红牳为落实地块复绿工作,聘请曾准华于5月23日驾驶闽AV8231的水罐车从寿山乡青石桥川哥鱼塘抽两车水对新植苗木进行浇灌,对部分因浇灌致歪的苗木重新覆土。****派出所、城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周边土壤进行了勘查,未发现污染物残留,未发现污染水源和影响饮用水安全问题。 经调阅信访处置台账及12345热线诉求办理台账,确认相关信访举报诉求2件,****政府即组织专人赴现场核查确认,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反馈。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管工作。 | ****政府对周边红庙村村民就该地块复绿期间浇灌情况进行宣传解释,下一步将持续对该地块及周边进行巡查监管,保护绿色生态。 | ||
| 6 | SD3FZ****0729X004 | 晋****社区国货东路377号,香满园海鲜烧烤大排档(象园店)每天营业到凌晨4点,排烟管道紧邻附近小区设置不规范,未安装经国家认可且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臭气明显,超标排放,深夜食客喧哗及空调外机等造成噪声扰民,靠居民小区高功率LED广告牌光污染严重。 | **区 | 油烟、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30日,**区象园街道、****环境局、****分局、区建设局对香满园海鲜烧烤大排档进行现场调查。 1.该店每日营业时间为11:00至次日凌晨4:00。该店排烟管道布设于楼顶二层屋面,已于7月28日按照烟管道布设规范建设要求,**烟道,完成了排烟管道优化改造。整改后,油****花园居民区直线距离超30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该店配套安装深****设备科****公司生产的YFZT-DK-16K型双层静电式高效油烟净化器、SJLC-FH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净化烧烤车,设备具备国家认可资质,净化效能达标。为强化治理成效,该店于7月28日加装UV光解式除味净化器。根据7月2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店油烟排放达标。 3.该店夜间部分餐桌外摆至店外,食客聚集就餐、饮酒喧哗,存在深夜食客噪声扰民现象。该店21台空调外机安装于西侧包厢外墙,紧邻国货东路城市主干道,夜间道路交通及社会生活背景噪声较高,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差值小于3dB。依据相关规定,该监测数据不具备评价条件。现场核查期间,未发现空调外机存在异常机械噪声。 4.该店西侧设置的LED广告牌正对居民区,夜间开启时亮度较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该广告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加强沟通解释,后期施工阶段强化巡查管控,防范噪声扰民 | 1.****环境局督促该店严格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制度,确保油烟净化器及除味装置正常运行。要求定期开展专业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备查。同时加强对现有**烟道及末端除味设施的日常巡查,防止出现管道破损或异味泄漏情况。 2.****办事处将督促该店业主立即停止店外占道摆放餐桌行为,所有经营活动必须在店内封闭空间内进行,杜绝食客在店外聚集喧哗。加大夜间巡查频次,特别是22:00至次日凌晨4:00的重点时段,及时劝导制止食客大声喧哗、划拳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3.该店已于2026年7月31日自行拆除了西侧LED广告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