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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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
**市**区新塍镇新塍公路麻皮**侧湖嘉申线二期桃园村航段**)
****
******公司
项目位于**市**区新塍镇新塍公路麻皮**侧湖嘉申线二期桃园村航段**),总用地面积约366亩,建设内容有泊位、进港道路、仓库、堆场、管理用房、候工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在湖嘉申线二期桃园村航段**顺岸布置 1 个多用途泊位、6个通用泊位、1 个待泊泊位,共8个500 吨级泊位,泊位总长616米,占用岸线长度 634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480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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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并经进一步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道路地面冲洗,不外排。船舶油污水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油污接收船进行接收,本项目不接收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陆域生活污水中粪便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于港区集中储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送**市联合****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海。
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风管引至楼顶排放。码头内运输道路均硬化并每日冲洗。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车辆、船舶进出码头时禁鸣喇叭。规范作业,尽量减少大型物件的撞击声。
固废:到港船舶人员生活垃圾、码头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油手套为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2552、0573-****2517; 传真:0573-****1687
通讯地址:**市**区成秀路328****中心一楼南106,****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