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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智能化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智能化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0758-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30: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无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数额为:3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转账方式:以非现金形式递交。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开户名称:****政府采****银行:****银行****银行帐号:430********05250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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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数额为:12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转账方式:以非现金形式递交。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开户名称:****政府采****银行:****银行****银行帐号:430********05250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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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5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银山路16号
联系方式:0731-****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联系方式:0731-****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颖才、肖琴、姜娟
电话:0731-****2277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