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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刘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市******联合社: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潘刘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 2026年典型村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6]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美化村容村貌,满足村民对人居环境提升的需求,改善村道、池塘及基础服务设施,同意潘刘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浮洋镇潘刘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潘刘村委西侧主村道两侧房屋立面翻新155平方米,**排水管道247米、地面混凝土硬化3660平方米、池塘清淤530立方米、**河道防护设施109米等。
三、经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67.9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7.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6万元,预备费用4.8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 2026年典型村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6]33号)文件下达资金100万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单位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5103-04-01-897525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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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区人社局,陈捷同志